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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秀:《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对银行影响及应对策略

李令秀老师李令秀 注册讲师 165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课程价格 :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课程分类 : 法律法规

课程编号 : 1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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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各信贷、担保机构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等高管,以及信贷管理部门、风控部门、法务部门、授信审批部门、业务部门等的相关业

课程介绍

【课程背景】

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关系最紧密的,就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新担保制度解释》)。

担保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民法典对担保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最高院在清理废止以往与担保有关的 9 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为切实规范担保交易秩序,减轻融资成本,促进资金融通,扩大增信手段,保障债权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高院新制定了上述《新担保制度解释》。《新担保制度解释》分为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等五个部分,共计 71 个条款,该解释的几乎每一条规定都和信贷业务有密切的联系,内容涉及学校和医院给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共同担保人能否相互追偿、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如何计算、差额补足函等的性质认定、最高债权额如何认定、抵押物转让新规则、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破产程序与担保责任的衔接、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让与担保等实践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这些都是信贷机构普遍关注的问题,信贷业务离不开担保,与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信贷业务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为了帮助金融机构更好的理解该司法解释,作为信贷机构应该也必须认真学习本司法解释。

【课程收益】:

1、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助您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深度解析《民法典》对各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

3、帮助您快速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系统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实务运用技能。

【课程时间】:1或 2天,6 小时/天

【课程对象】: 各信贷、担保机构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等高管,以及信贷管理部门、风控部门、法务部门、授信审批部门、业务部门等的相关业务人员。

【课程方式】:讲解+问答+案例分析+图表

【课程特色】:

李老师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 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李老师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正向激励的培训流程体系:李老师深谙培训流程和激励之道,能够与单位培训主管人员配合,从培训环境设施、组织管理、正向激励、团队精神、荣誉表彰等方面创新模式,提高学员学习积极性和荣耀感,进而提升学习效果。

李老师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课程大纲

第一讲:担保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

一 担保制度一般规则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

1、共同担保

2、独立担保与担保无效时的责任

3、担保人的追偿权与法定代位权

4、主债权的变动与担保人的责任

5、借新还旧时担保人的责任

6、公司担保

二 担保物权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

1、担保物权的实现期间

2、不动产抵押权规则的变动

3、动产抵押权规则的变动动

  4、权利质押规则的变动

5、仓单质押规则的变动

三 保证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

1、保证的识别及其与非典型担保的区隔

2、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分

3、保证期间的特殊问题

4、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

四 非典型担保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

1、非典型担保的认定标准

2、非典型担保的处理规则

3、非典型担保的主要类型

4、实质担保与形式担保的冲突与化解

第二讲、解读担保部分新司法解释

一、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二、担保的从属性

1、担保从属性的表现

2、独立担保的效力

3、独立担保条款在合同中还有无必要保留?

4)强度上的从属性

5、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法律后果。

6、当事人针对担保责任的履行约定违约金,相应条款的效力?

7、担保人实际清偿额大于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范围,担保人能否向债务人追偿?能否要求债权人返还?

8、当事人将担保物权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法律后果;

三、担保资格及学校医院提供担保

四、关于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及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1、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五、共同担保及担保人受让债权

六、如何理解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

七、借新还旧中的担保

八、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九、保证人规则的参照适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与管辖法院的确定

十一、破产中的担保责任

第三讲、深入解读保证合同司法解释新规

保证类型的识别及增信措施的性质

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及典型案例分析

2、第三人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类似承诺文件能否认定为保证担保?

3、如何认定债务加入?

二、一般保证的当事人的相关法律问题

1、债权人能够以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为共同被告起诉?

2、债权人能否申请对一般保证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3、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4、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

三、共同保证及保证期间

1、共同保证及其保证期间

2、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3、撤诉对保证期间的影响?

4、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

5、保证无效时的保证期间

6、法院是否应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

7、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上签字的法律后果。

四、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提供保证

第四讲、深入解读担保物权司法解释新规

一、以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等设定抵押的合同效力

二、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全部

三、担保财产担保主债权的全部

四、抵押权是否及于从物、添附物及物上代位性

抵押财产的转让的新规则

六、抵押权实现相关问题

1、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担保物权还有效吗

2、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3、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4、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

5、因登记部门原因不能办理登记,能否要求登记部门赔偿

6、房地一体抵押

七、以违法建筑物及划拨土地抵押有

八、抵押预告登记后,有优先权吗?

九、如何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财产描述

十、未办理登记的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十一、货物质押与第三方监管

十二、正常经营买受人如何认定?

十三、价款优先权

十四、汇票、仓单、提单、应收账款质押

第五讲、    关于非典型担保

一、不能登记的担保合同

二、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及保理。

三、让与担保的法律问题

四、保证金质押中的法律问题

1、如何理解特定化+移交占有

2、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能否浮动

3、能否设定最高额保证金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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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九民纪要》概述一、《九民纪要》出台的背景及其意义二、《九民纪要》对金融业务的直接影响及今后法院审判金融案件的理念导向三、为什么说《九民纪要》对金融界投下了“深水炸弹”?第二讲《九民纪要》关于物权担保纠纷案件审理规则一、担保的一般规则1、独立担保2、担保责任的范围3、混合但保中担保人之间相互追偿问题4、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权5、担保债权的范围6、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二、不动产担保物权1、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2、房地分别抵押3、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三、动产抵押担保1、流动质押的设立于监管人的责任2、浮动抵押的效力3、动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四、非典型性担保1、担保关系的认定2、约定担保物的效力3、保税仓交易4、五真实背景的保税仓交易5、保税仓交易的合并审理6、让与担保流质约定的效力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第三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一.适当性义务1、原则:“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2、目的3、对“适当性义务”的概念界定4、适当性义务的法律适用规则二、责任主体及举证责任的分配1、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2、金融消费者承担的举证责任3、金融机构的举证责任及承担的法律法律责任4、金融机构的告示义务1)告知义务的范围2)告知义务的责任认定三、损失赔偿的数额1、赔偿的计算方法2、不予赔偿的情形3、金融机构欺诈的情形四、金融机构的免责事由1、金融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2、金融机构的举证责任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八项权利1、知情权2、自主选择权3、公平交易权4、财产安全权5、依法求偿权6、信息安全权7、受尊重权8、受教育权第四讲、借款合同一、变相利息的认定二、高利转贷套取信贷资金的认定如何认定“高利”如何认定借款人对高利转贷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三、职业放贷人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职业放贷行为无效的后果3、职业放贷人的认定第五讲、营业信托案件的新规定一、营业信托纠纷的认定二、资产或资产收益权转让问题三、优先级与劣后级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四、增信文件的性质及信托实务中需关注的问题五、保底和刚性兑付承诺无效六、受托人的勤勉尽责与公平待客义务
• 李令秀:员工离职法律风险与防范
课程背景:《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后,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2017 年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60 万件,涉及金额 264 亿。工资占 41.7%,大部分劳动者胜诉。而很多企业还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对待劳动者权益上任性而为,结果引发纠纷,仲裁或诉讼中败诉率很高, 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企业的稳定发展。课程收益:让学员了解与企业用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学员认识到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通过案例教学,让学员掌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技巧,以实际运用于企业劳动关系的处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更为规范和完善,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通过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增强企业守法的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良性互动,互利共赢。课程时间:1 天,6 小时/天课程对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劳动关系管理人员课程方式:讲解+问答+案例分析+图表课程特色: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李老师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课程大纲导引:以案例引入企业用工风险案例:员工被判刑入狱 5 年,出狱后要求单位支付 5 年工资并恢复劳动关系,法院为何判员工胜诉?问答及讨论:请学员思考和分析企业败诉的原因及该企业在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存在的问题;案例分析:对该案例进行分析,纠正和完善学员的回答。第一讲、员工离职的法律风险防范一、我国劳资双方存在的现状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企业不堪诉累发生劳动争议给企业造成损失总结企业用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风险员工入职风险员工在职风险员工离职风险员工诉讼的风险企业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学习劳动法律知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解除试 用 期 解 除        1)试用期解除的构成要件2)试用期解除的时间点3)如何规避试用期解除法律风险?案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解除,单位被告上法庭为那般? 案例:试用期发现有精神病病,单位能否辞退员工?案例:入职交假学历,工作十年,公司还能解雇吗? 案例;入职交假学历,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案例:女员工入职 3 天宣布怀孕,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过错性解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解除的类型                         2)有合法有效的规则制度违规事实的认定有充分违规证据解除程序合法是否支付赔偿金?单位如何有效规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案例:员工下班殴打主管,能否辞退员工?案例: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是否承担双倍工资? 案例:员工在微信群"发牢骚"能否被辞退?案例:公司销售人员提供虚假发票,被查能否辞退? 案例:用人单位“不知情”,双重劳动关系怎么办?案例:员工嫖娼被抓,公司能否解雇?案例:微信请假领导没回复,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病假期间能否在外兼职?单位如何举证证明?单位对待泡病号的六大对策?案例:女白领请病假却出国旅游了,被公司辞退案例:员工病假期间却在外兼职 公司可以解雇吗?单位非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种类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单位支付补偿金?如何支付?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解除技巧如何规避非过错性解除法律风险?企业裁员前置程序及安置计划 案例:考核不合格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员工离职删除电脑文件是否要赔偿?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条件双方协商解除后的义务双方协商解除后补偿问题 案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女职工发现自己怀孕能否主张解除无效?劳动者单方提出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单位能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随时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能否要求员工赔偿?5)员工主动辞职的风险及防范案例:劳动者以单位未缴纳养老金为由能否通知辞职?员工主动辞职几种法律风险与防范员工离职需要企业审批吗?员工合法离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员工辞职,单位能否决定最后工作日?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扣一个月的工资吗员工被动辞职是否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先以个人原因辞职再以“被迫辞职”为由申请经济补偿金可否?离职员工工资如何发放?员工提前离职,单位不发年终奖违法吗?员工离职,业务提成不发违法吗?员工离职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工伤?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法律依据2).经济补偿金的基数3).经济补偿金的年限4).经济补偿金总的原则8、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二、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单位不签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单位不开离职证明的赔偿如何计算?案例: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否要承担责任?第二讲: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陶某与某置业公司劳动纠纷案一、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裁决书﹑调解书)诉讼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性质: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律依据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调解仲裁法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劳动仲裁程序案例:张某与昆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三、劳动诉讼劳动仲裁一、二审制度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的履行常见焦点问题案例:谭某与北汽大世公司劳动争议案四、劳动仲裁与诉讼的证据种类及证据效力证据种类证据效力案例:胡某与比迪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举证责任分配规则1)谁主张,谁举证2)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时效劳动争议的裁决案例:董某与东洋公司劳动争议案结语: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减少纠纷,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从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支持企业战略目标和管理目标的实现,从单赢走向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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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纲】一、劳务外包的概述:(一)劳务外包1、劳务外包的概念2、劳务外包的特征3、劳务外包的形式4、可劳务外包情形5、劳务外包的法律依据(二)劳务外包优势:劳务服务外包有利于国有发包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转移法律风险、获得专业服务优势。1、降低经营成本2、业务外包可以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3、 业务外包可以规避一些风险,增强企业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4、通过转委托把企业有限的内部资源集中在最具成本效益、最有价值的核心业务上。(三)劳务外包劣势1、外包的服务质量难以控制2、外包难以体现企业的形象及企业文化3、外包在提供服务的时间上往往滞后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一)两者相同之处: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二)两者区别1、法律关系及合同标的不同(劳务外包)2、管理权限不同3、关于用工人数的法律规定不同4、劳动结果的风险承担不同5、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6、经营资质不同7、会计处理不同8、违法后果不同(三)劳务派遣的优势和劣势1、劳务派遣的优势2、劳务派遣的劣势(四)假外包、真派遣的认定案例:劳务派遣该劳务外包遭员工抗议三、劳务服务外包常见的法律风险点控制。1、如何把好业务外包合作方的选择、引入关,从源头上规避管理风险?2、如何确保业务外包协议的合法合规,不存在法律风险?3、业务需求部门在业务外包管理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角色定位,如何到位不越位?4、如何确保外包合作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均属业务外包合作方的合法用工人员,且业务外包人员知晓其劳动关系?5、如何确保外包合作方的现场服务人员均属业务外包合作方的合法用工人员,且业务外包人员知晓其劳动关系?6、因工作需要,确须对业务外包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如何处理?7、哪些业务外包管理行为极易产生真派遣假外包的管理风险?8、如何建立业务外包管理行为长效督查机制,确保管理风险不反弹?四、劳务外包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注意事项1、审慎选择承包方,规避风险。审慎选择劳务承担企业,避免与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2、明确劳务外包合同的标的为具体的“事项”,即一定量的工作任务;3、企业规范劳务外包,必须严格划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管理界面,明确劳动者的管理主体。4、明确按照承包单位交付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价款结算;通过对“工作结果”的检验及验收,行使“管理权”。5、明确合同名称为“劳务外包协议”。6、发包方对外包业务的管理具体明确7、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8、优化公司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五、外包劳务关键条款的设计1、外包合同标的。2、外包合同价款。3、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日期。4、外包工作的完成及验收。5、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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