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2020 年《民法典》颁布,是我们国家的大事,很多法律做修改,对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也会有深远的影响。 随着我国财富人群越来越多,人们的保险和理财意识越来越强,数千万,上亿元的大额保单和高额理财不断涌现,大额保单和理财产品不仅收费高,收益好,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广,是广大普通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银行高端客户经理“可望而不可求”的业务。当前保险精英和银行高端客户经理应提升危机意识,从“卖产品”、到“卖服务”再到“卖筹划” 是发展趋势,“保险人(银行人)+法律人”汇集的智慧是保险团队竞争胜出的有力保障。针对大额保单和银行理财产品高端客户,正在从“买服务”向“买筹划”发展。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方案”,才可以签下大额保单和银行高额理财产品。
课程收益:
1、通过专业律师的培训,掌握财富管理工具的综合应用,主动提供保单大客户的“痛点”在财富管理问题及潜在问题。
2、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其匹配和制订财管方案,通过和其他财管工具的综合应用,制订并实施全套家庭、家族财富管理方案。
3、进一步增强客户与保险(银行)精英的服务粘性,顺利签下大额保单和与高端客户关系。
授课时长:1 天或 2 天(1 天 6 小时)
课程对象:1、有志于从事大额保单服务的保险界精英
2、各大银行私人银行部财富顾问、客户经理
3、家族办公室及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财富顾问
课程方式:讲解+问答+案例分析+图表课程特色
1、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2、李律师又研发《家族财富中股权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课程,针对高端大客户在私人财富领域股权纠纷,给企业带来重创,如何避免损失,提前规划? 该课程在产说会中讲到几个案例,引起高端客户的关注和重视。李律师把《公司法》、《保险法》、《婚姻》、《继承法》、《信托法》、《税法》等法律融合在一起,融会贯通,让课程精彩纷呈!并运用工具实现全球资产配置。
3、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课程大纲
第一讲:财富传承之理念篇
导引:赵本山和小沈阳小品《不差钱》
一、我们的财富目标是什么二、财富管理错误的理念
认识误区:最大的风险就是没有看到风险
案例:做富豪,而不是负豪案例:投资理财,家破人亡
理念的误区
1)时间误区——刻意回避,身体健康,年龄不大,没有必要提前规划
案例:收购大王,父子坠机身亡! 2)观念误区——传承是身后事,提前安排不吉案例:侯耀文案例
3)法律误区——详细的遗嘱等于完美的财富传承案例:国画大师徐锡麟遗嘱继承案 4)认知误区——家庭结构简单
案例:机关算尽,终有一失 5)情感误区——家庭幸福和睦,子女孝顺案例:徐女士股权代持案
三、理念改变
态度重视
学习了解
注重专业
路径和方法
第二讲:财富传承之风险管理篇
一、高净值人士关注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的六大问题
资产传承——把财富传给谁?怎么传?有哪些路径和方法?
案例:企业家的困惑
婚姻规划——如何从财富传承角度,规划幸福婚姻
案例:刘强东幸福婚姻财富规划
子女教育——如何引导子女身心健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案例:上市公司海翔药业易主
资产隔离——如何构建家族企业资产与家业的防火墙
案例:贾耀庭案给人启示
各种税负——如何减轻各种税负的承担
案例:偷税被要挟
养老保障——如何保障高品质的晚年生活
案例:保姆妻子嫁股神,结婚离婚轰出门案例:老人理财被骗空,一夜回到解放前
二、高净值人士面临财富传承和财富管理六大风险
婚姻家庭的风险:结婚、离婚、再婚、婚外情风险及防范措施
1)婚前财产保全策略及规划——想说其您不容易 案例:婚前财产,婚后改姓 2)父母对子女财产支持的技巧——爱子情深不容易案例:婚前财产,婚后转化 3)企业家婚变对企业经营冲击
案例:婚姻危机,导致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再婚导致婚前财富流失
案例:再婚之殇
婚外情付出财富代价——钱债好还,情债难偿
案例:郎咸平与前女友闹掰:追回房产使其负债 900 万
婚姻规划要提前
案例:刘强东婚前财富规划案例:离婚不伤财,不伤情
案例:离婚协议约定分老人房产
继承带来财富传承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法定继承带来风险
案例:富豪身故留千万,妻子改嫁挪财产案例:新婚配偶的继承权 2)遗嘱效力导致亲情撕裂
案例:自书遗嘱起争端,姐妹三人撕破脸
3)代书遗嘱法律效力 案例:代书遗嘱惹是非4)赠与遗嘱的法律风险
案例:遗嘱增财产,孙子错失良机
人身风险:意外身故、重疾、伤残—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谁先到来
意外带来的风险措不及防
案例:机关算尽,终有一失
案例:小马奔腾李明去世,导致股权归属之争
重大疾病导致全家遭殃
案例:癌症导致全家困境——《我不是药神》
伤残导致家庭分崩离析的风险 案例:重残使他妻离子散 4)企业家提前安排好财富传承规划
第三讲: 高端客户股权与夫妻、家庭与家族财产
一、配偶一方作为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婚姻关系中股东权利与义务
婚内单方受赠股权的财产属性认定
案例:婚内父母赠与子女的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权婚后增资的性质认定
案例:婚后对公司的增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股权在离婚中的分割问题与预防措施
案例:离婚时,夫妻是否应按工商登记的比例分割股权?
3、配偶单方转让公司股权效力认定
案例:一方转让股权是否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案例:某网络公司因离婚导致转让股权纠纷案4、夫妻债务
公司财产区别于家庭财产的独立性
案例:公司资产是否等于股东个人财产?
“一人公司”债务与家庭财产的关系
案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承担“有限”责任? 3)借款出资及第三方垫资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案例:借款出资是否等于股权代持?
二、股权代持在离婚案件是与非
1、如何认定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
2、配偶一方是否是隐名股东的认定
3、配偶一方是否为显明股东的认定
4、公司章程如何约定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
5、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风险与与防范案例: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之争
案例:夫妻反目导致公司陷入控制权之争
案例:名义股东转让代持股权,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返还股权? 案例:名义股东死亡,代持股权如何继承?
案例:夫妻一方代持第三人的股权,离婚时是否被分割?
第四讲、高端客户继承关系中股东权利与义务
一、股权继承的资格
1、未成年人作为公司发起人的资格问题案例: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2、未成年人继承股权的路径及纠纷预防
3、未成年人继承股权的其他问题
案例:多个子女争着继承股权,谁来当股东?
二、不同类型公司的股权继承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继承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
案例:股权继承后,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或股权无人继承怎么办? 案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案例:能否通过公司章程规,限制股东资格的继承? 案例:拥有外国身份能否继承股权?
第五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重大修改
一、创设居住权,没有房产证也可约定永久居住
1、立法目的
2、含义
3、居住权的生效要件
4、居住权撤销方式
5、居住权限定条件
二、修改禁止结婚的条件
三、是增加婚姻无效的情形。三、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四、完善离婚赔偿制度。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六、夫妻共同债务
七、增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处理
八、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九、扩大收养人的范围
十、扩大收养人数
十一、增加收养人禁止性规定十二、增加民政部门收养评估
第六讲:《民法典》关于继承编法重大修改
一、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二、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三、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促进老龄产业发展。
四、完善债务清偿规则。
五、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
六、完善代为继承人制度
七、改变同一事件中死亡,确定死亡时间八、改善遗嘱了遗嘱效力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