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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炯:《 Incoterms 2020贸易术语管控与进出口关务实务 》

李炯老师李炯 注册讲师 216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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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 : 国际贸易

课程编号 : 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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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全体员工

课程介绍

1.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概要

1.1 进出口业务流程

1.2 ICC与Incoterms 

1.3 Incoterms的主要职责

1.4 Incoterms适用的合同

1.5 Incoterms 特点和法律限制

1.6 Incoterms 适用范围

1.7 Incoterms2010回顾

1.7.1 适合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

1.7.2 仅适合海运及内陆水运的术语

2. Incoterms 2020和Incoterms 2010的差异

2.1 Incoterms 2020变化内容详解

2.1.1 Incoterms 2020有何亮点

2.1.2 Incoterms 2020有哪些变化: 7个变化

特别注意: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的概念,不再规定风险转移的临界点,改为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3. 11个贸易术语解析(对比图)

3.1 EXW

案例:企业做EXW合同,又想享受出口退税,可行吗?

3.2 FCA

提问:FCA和FOB的差异?

3.3 FAS

3.4 FOB

提问1. 对出口商来说,FOB是否比CIF风险较小?

提问2. 使用FOB+指定货代合适不合适?

3.5 CFR

注意:CFR在Incoterms 1980及以前版本中的C&F,CNF

3.6 CIF

3.7 CPT

3.8 CIP

3.9 DAP

3.10 DPU

3.11 DDP

Incoterms 2020的应用小结

3. 国际贸易术语应用及综合关务风险管控

3.1 将选用贸易术语载入买卖合同并载明适用的版本

3.2 配合货物交付与运输选择适当的术语

3.3 明确表明交货或者费用转移地点

3.4 明确通关能力和通关责任

3.5 加强公司部门协作,规避运作风险

4.案列解析

4.1 在买卖合同争议案中,卖方称,卖方在FOB价格条件下,只要将货物被妥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公司或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货物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买方从此时开始也就负有了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收取货物的义务,此观点可以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吗?为什么?

4.2 在买卖合同争议中,卖方称,卖方在CIF价格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自货物越过船舷时即完成货物的交付义务。买方认为,在CIF合同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的事实只能说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转移由买方承担,至于该案合同项下的卖方是否全面履行了交货义务,需要根据该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去判断。孰对孰非?仲裁庭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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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Factoring,printed July 2013)第三节 关于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国际公约与惯例一.海上货物运输(一)《海牙规则》(Hague Rules)(二)《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三)《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四)《鹿特丹规则》(Rotterdam Rules)二.航空货物运输公约(一)《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二)《海牙协定书》(1995年对华沙公约的修订)(Hague Protocol)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公约(一)《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货约)(COTIF)(二)《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国际货协)(International Railway Successive Transportation Agreement)四.《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Transport of Goods,1980)五.《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六.《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London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I.C.C.)第四节 国际贸易中其他相关的国际公约与惯例一.关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二.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二)《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三)《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三.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二)《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三)《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四)《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Copyright Treaty ,WCT)(简称WIPO版权条约)我国的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定义:1.1 什么是要约?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必须足够清晰,明确,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没有限制条件)。问:什么是受要约人的承诺?答:受要约人无需进一步洽谈就可以接受要约。1.2 提问: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   )。A  要约和承诺 (offer and acceptance)B  意思和表示C  起草和抄写D  协商和谈判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6个基本原则3.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认形式,其他形式沉默不是承诺,承诺可以用行动表示或者语言表示。虽然合同可以口头形式形成,但是思百吉公司要求合同或者协议均是书面形式。一些谬论:合同/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才在法律上有效: 错(合同/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仅用行动形成)4.合同的内容:8个主要条款5.合同成立(生效)的签名与盖章:5.1 “签字或者盖章”:根据《合同法》第32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5.2 “签字盖章”5.2 “签字、盖章”5.3 “签字并盖章”5.4 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举例: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合同,合同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加盖公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5.5 合同既没有当事人签字,又没有盖章,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合同有效吗?《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提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授权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实用小贴士:如果没有订单或订单不完整,不准确,先不要开始启动订单的工作!– 开始启动订单的工作(双方都参与的工作)就等于合同形成!开始启动订单的工作可以指一方参加另一方的项目启动会议,或者甚至一方请求数据另一方回应。5.6 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授权代表签字,合同有效吗?5.7 合同一方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没有法人代表(即法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只有普通员工(该员工不是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了该方的公章,合同有效吗?案例: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朱某签字并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1)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2)并说明理由。依据:《合同法》48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代理1) 表现形式: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2) 补救措施: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5.8 合同只有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有效吗?5.9 合同只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有效吗?5.10合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公司公章,合同有效吗?5.10 合同只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有效吗?5.11 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合同不成立吗?5.12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法人的区别6.违约金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6.2.1 违约责任的概念6.2.2 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6.2.3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 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概念,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注意: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试题: 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及两者竞合时的处理规则。6.3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提问: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 )。A. 单方调整违约金的数额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C. 双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D. 由第三方进行调解违约金的数额常见条款(草拟不当的条款):“卖方将支付买方每延迟一日0 .1%的违约金”-- 什么的0.1%?避免整个合同价格的百分比; 设法代替为:--  所延迟交付的产品/ 装运货物的0.1%。总是增加以下条款:以上的违约金/罚金是由于卖方延迟交货而给予买方的唯一的专有补偿 。否则,客户可能会索赔更多。7.定金7.1 定金的数额:《合同法》中未规定定金的上限,《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上限收取了定金,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天马公司与快乐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天马公司向快乐公司购买一批健身器材,合同总价为80万元,快乐公司在天马公司支付30万元定金后30日内交货完毕,剩余50万元交货完毕当天结清。合同签订后,天马公司向快乐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此后,天马公司未再支付剩下的10万元定金,快乐公司也未向天马公司供货。争议焦点:天马公司认为:其所支付的20万元定金已超过合同标的额20%,已完成支付定金的义务,但快乐公司至今未供货,构成违约。快乐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快乐公司只有在收到天马公司支付的全部30万元后才负有供货义务,该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在该约定条件未成就时,其有权不予供货。厦门中院裁决是怎么裁决的呢?违约金和定金不得一起适用:只能二选一。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未120万元的机器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4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7万元。乙公司最多应依法向甲公司偿付(    )A. 6万元       B. 11万元      C. 14万元            D. 8万元8.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9.诉讼时效:根据我国的《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9.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9.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9.3 中国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9.4 某央企的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因协商解决如各方在争议发生后的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增加黑体字部分有什么好处?9.5 培训对象该公司的仲裁条款:本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ISG) 的适用性被明确排除在外。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产生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如果在任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要求此类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 (60) 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以便根据届时生效的 CIETAC 程序进行有约束力的仲裁,相关规则因在本条中提到而被纳入这些条件。仲裁地点应为上海。仲裁语言应为英语。本协议第 16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任一方出于寻求其认为必要的初步强制令或任何其他临时司法救济的唯一目的而求助于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为什么增加红色部分,加的是否合理?9.6 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选择性复裁仲裁条款(二)买卖合同1、买卖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130条2、买卖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131条3、买卖合同应注意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3.1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3.2 瑕疵担保3.3 检验期限和质保期案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在收货之日起30日内验收,验收无误后付款。甲公司人员在收货后由于忙于其它事务而没有按时验收,到了第2个月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遂向乙公司要求退货,乙公司以过了检验期为由拒绝退货。甲公司为此诉至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1)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退货?2)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检验期限,本案如何处理?3)如果合同中约定质保期,本案如何处理?4)如何乙公司故意将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是否受通知时间的限制?提问1:买到货物没有检验,一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怎么办?提问2: 如果合同文件对于保证期限或者责任上限不确定或者没有提及,如何适用保证期限或者责任上限?4. 格式条款4.1 定义:4.2 要求: 公平原则, 条款提示4.3 特殊无效情形4.4 解释4.5 格式之争(Battle of Forms)相关问题1)第一枪理论(The first blow doctrine):即以原要约人的要约缔约,荷兰采此理论。2)最后一枪理论(The last blow doctrine):即与原要约不符的承诺构成对原要约的拒绝,为新要约,英国、德国采此理论。中国目前一般也采此理论。3)相互击倒理论(The knock out doctrine):即冲突格式条款因未达成合意而被相互击倒,以法律规定填补相应,由法院裁量。实用小贴士:如果发生基于格式合同之争的上述操作,总是发出一份确认书,表明接受客户订单的条件是基于思百吉的标准销售格式条款5.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谈判:不能承担无效赔偿责任,需要约定一个上线。6. “假一罚十”有没有法律效力?二. 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三.关于适用于国际货款收付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四.关于适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五.关于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节 资本主义国家有关贸易的国内法大陆法系的贸易法和英美法系的贸易法第七节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及国内法的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及国内法的关系不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地,在许多国家,国际公约有自动生效和非自动生效之分。自动生效的国际公约,一经该国拍照,自动产生效力。当事人可直接援引。对非自动生效的国际公约,即使该国批准,也不对其居民产生直接约束力,只有经该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有关实施该公约的法律后,才对其居民具有约束力。国际惯例具有民间的非官方性质,因此不需要国家立法机关的批准。国际惯例多与当事人的约定有关,而不与国内法或者国际公约相关。在当事人的约定与其采用的国际惯例矛盾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图予以解决。国际惯例的性质和特点国际惯例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规范化,成文化并具有一定确定性和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以及一些习惯做法。Customs:成文的惯例Usage:不成文的商业习惯Practice:合同当事人的习惯做法国际惯例不是法律,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三. 运用国际贸易惯例要遵循的原则(一)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二)正确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三)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要明确和具体(四)当事人未主张适用国际贸易惯例时,法官或者仲裁员有权适用有关国际贸易惯例。四.国际贸易公约的在中国的法律效力缔约国之间的一切经济贸易活动都必须遵守而不能违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构成我国法律的一部分,具有国家法的效力。(二)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家法,即当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时,适用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第八节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实务与合规管控国际贸易,涉及到采购,销售,业务,关务,财务,税务,商检,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等诸多环节,有一个环节不合规,就会导致连锁反应,出现风险事件。一.国际贸易风险(纠纷与欺诈)防范与解决1、易产生纠纷与欺诈的环节  2、货款支付中的风险防范3、知识产权风险:参展、通关时防范专利、商标侵权4、纠纷(争议)的预防与处理:4.1.1 争议的预防4.1.2 贸易争议发生的原因4.1.3 常见的规避风险措施4.2   索赔的种类4.2.1  贸易索赔4.2.2  运输索赔4.2.3  保险索赔4.3  索赔条款 4.4  争议的处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什么国际贸易我们建议仲裁而不是诉讼?诉讼和仲裁的比较表格互动答疑:和学员交流合规管理的经验和心得。学员互动分享,老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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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长期以来,信用证一直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安全的,也是最为常用的方式,在我国和诸多地区(特别是亚非拉)的国际结算中依然保持着主导和统治地位。由于信用证相比汇付和托收,操作难度最大,最复杂,专业要求最高,一直以来,信用证被不少出口企业当作洪水猛兽,害怕信用证,觉得不如电汇收现钱来得方便和简单。可如果完全把信用证拒之门外,自己又会白白失去不少做信用证支付的买家。究竟信用证如何实操,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彻底搞懂信用证,放心大胆使用信用证,帮助外贸人员分析问题,找出误区,深入、准确地把握信用证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操作流程,减少信用证纠纷,推动信用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正是本课程的目的所在。信用证结算,单证很重要,多数纠纷都表现在单证环节。本课程使用真实的外贸合同、信用证、全套单据,结合实际案例,使学员短时间内全面而深刻掌握进出口信用证结算、审证(单)、制单、交单的核心与要点。【课程时间】本课程一天。【课程内容】1.信用证的种类1.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1.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2007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最新UCP600中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因此按照UCP600(或者UCP latest version)开立的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1.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为依据,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1.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Sight L/C)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or Time L/C)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如何识别真假假远期信用证1.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L/C)1.6根据兑用方式不同,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1.7根据信用证作用,可分为: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1)自动式循环2)非自动循环3)半自动循环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预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打包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Prepaid credit,Red Clause credit,/Packing credit)备用信用证(Standby credit)提问:在信用证上怎么看是什么种类的信用证?2.信用证的特点和作用2.1信用证的特点2.2信用证的作用3.信用证适用的国际商会(ICC)规则3.1 UCP6003.2 ISBP 7453.3 URR 5253.4 ISP 983.5 URDG4583.6 eUCP(1.1)3.7 SWIFT3.8 DOCDEX4.信用证全过程的实操与技巧4.1开证前预审开证申请书4.2收到信用证正本后,再次审核。4.3货物出运后单据制作和审核的“四一致”和“五要求”4.3.1“四一致”和银行“四不管”4.3.2“五要求”4.4及时交单4.4.1让你彻底学会跟银行一样审单1)银行的审单标准基本原则2)银行免责条款3)银行审核单据的期限4)银行对不符单据的放弃与通知拒付原因,拒付目的,拒付结局,开证行拒付后应如何处理单据4.4.2按照UCP600,提交什么样的单据才算是相符交单?4.5信用证常见不符点:24个常见不符点4.6信用证不符点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当信用证有必要修改时,相信客户口头或者书面的承诺或担保说不必改证了,就这样交单,到时他会去接受不符点并付款赎单,理由是改证需要时间和费用。有的出口商在交单时将客户这样的保函一并交给银行,这样交单就没有问题了吗?4.7信用证不符点的处理:认真审核开证行所提不符点是否成立?1)若不符点确实成立,应该怎么处理?2)若不符点确实不成立有纠纷,应该怎么处理?4.8信用证欺诈与法院止付令4.8.1信用证欺诈4.8.2法院止付令4.9信用证欺诈例外与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4.9.1信用证欺诈例外4.9.2信用证欺诈例外豁免(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4.9.3我国“信用证欺诈例外之例外”的最新司法实践4.9.4信用证欺诈与信用证软条款有何不同4.10信用证项下结汇方式4.10.1出口押汇4.10.2收妥结汇4.10.3定期结汇4.11信用证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4.11.1信用证的主要风险4.11.2信用证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4.11.3在实务操作中,要特别注意和关注的几个问题5.十八个信用证典型案例逐一解析:涵盖了信用证的几乎所有问题,通过十八个真实案例解析,结合讲师二十多年扎实的外贸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特意注重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寓理论于实践,学员印象深刻,茅塞顿开,迅速提升学员的信用证最新知识和使用水平。特别强调实战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李炯:《国际贸易和国际货运及代理实务》
国际贸易(重点信用证)(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及常见问题1、Incoterms2020 的11个贸易术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2、FOB、CFR、CIF等常用国际贸易术语的异同点3、不同贸易术语使用中的风险及防范提问:对出口口商来说, FOB是否比CIF风险较小?(二)国际贸易结算(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等)1、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2、各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及安全性比较3、信用证(重点)(1)开具信用证的知识点(2)与信用证生效方面的软条款(3)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相关的软条款(4)与装运条件相关的软条款(5)与付款条件相关的软条款(6)其他类型的软条款(三)实务中常用是T/T,L/C和L/C+ T/T搭配1. 进口业务常用的支付方式(1)100% L/C at sight;100% L/C 远期;(2)30% T/T预付,70% L/C at sight 或L/C远期;(3)90% L/C at sight,10% L/C 90 days after sight;(4)90% L/C at sight,10%T/T验收后付;(5)100% L/C,95%发货后即付,5%在发货后180天付;(6)100% L/C,70%发货后即付,30%在发货后90天付;(7)20% T/T预付,收到B/L等单据后L/C付70%,验收后30天T/T 5%,一年保证期满30天T/T 5%;(8)100% L/C ,50%发货后即付,50%在发货后90天付;(9)100% L/C,验货后30天付;(10)30% T/T预付,70% L/C(发货后即付60%,验收后60天付10%);(11)60%LC凭报关单付,35% LC验收后议付,1年后5%T/T;(12)30% T/T within 30 days after PO issuing,60% L/C at sight,10% L/C at sight after FAC. ( FAC: Final Acceptance Certificate)2.出口业务常用支付方式(1) 30% T/T deposit, 70% T/T 10 days from date of B/L;(2) 30% T/T, 70% L/C at sight;(3) 100% L/C at sight;(4) 100% L/C at 60 days.3.L/C付款注意事项(1)需要注意信用证与装期的冲突。双签合同完成后5个工作日左右能够开立信用证。(2)L/C付款注意不要开保兑L/C,报盘中体现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一般适用UCP600。(注:按照UCP600开立的L/C均为不可撤销L/C,UCP600 取消了可撤销L/C)(3)信用证即期,远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注意开具信用证的时间节点(争取5各工作日),看交单文件,交单期,有效期,信用证条款描述,数量和金额的短溢装,什么时间提供全套装港文件扫描件。4.L/C的实务与操作(1) 进口商不按时开出L/C(2)单证不符变成商业信用(3)L/C软条款① 规定L/C在开证行另行指示或者通知后才能生效(简电)② 规定必须在货到达目的港经买方检验合格后付款③ 客检条款④ 要求提供较难获得的单据⑤ 要求开证行付款以进口商承兑出口商汇票为前提。信用证只有在收到开证申请人的指示后才可生效等⑥  L/C项下1/3 正本提单直接寄给买方,可否?(4) 假证。L/C也有作假的,假如出口商初次接触L/C,可能会被伪造的L/C 骗着发了货(5) 开证银行资信(6) L/C所要求的单据,是否自己都有能力提供(6) L/C的时间要求(8) 前后矛盾的条款(9) 不可能条款(10) 假远期L/C ( 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如何识别真假假远期信用证? (11)L/C欺诈(12)L/C欺诈例外(13)L/C欺诈例外豁免(14)L/C欺诈和L/C软条款有何不同L/C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案例1:银行虽然只是从表面审核单据,难道不应该通晓各种常识,包括地理常识吗?案例2:没有从通知行收到L/C的修改,客户承诺接受不符点,发货还是不发货?5.出口方开始备货的前提条件6.进口方开立信用证的前提条件(三) 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1. 若为信用证付款方式:需要我方根据开证行申请书模板按照合同内容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待最终无异议需要卖方邮件确认后,我们按照最终确定版本开具信用证。注意:严格按照开证时间开具经双方确认的信用证。交单期内符合要求的交单单据要到开证行到期。2. 可能存在的几个问题3.货、证、船、款各环节的衔接案例:上游供应商违约,导致与下游客户产生纠纷4.合同中的物权转移点、风险划分点、费用承担点5. 贸易术语和所有权转移6. 进口和出口的流程二、国际货运及代理(重点讲提单)1、海洋、空运,陆运方式的注意事项提问:为什么不叫空运提单?提单的性质和分类,哪些提单需要背书提问:清洁提单是指提单表面整洁、没有污点?案例:海运提单的风险事件3、海运提单和海运单的区别4、如何选择承运人或国际货运代理5、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三、国际货物通关(重点讲关税)(一)关税1.按货物流分类1.按货物流分类(1)进口关税 (2)出口关税(3)过境关税2.按计征标准分类(1)从价税(2)从量税(3)复合税(4)滑准税3.按是否根据《进出口税则》征收分类(1)正税(2)附加税4.按是否施惠分类(1)普通关税(2)优惠关税(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1.进口环节增值税(1)含义(2)计算公式2.进口环节消费税(1)含义(2)计算公式(三)船舶吨税1.含义2.计算公式(四)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2.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提问1:进口时,“购货佣金”是否计入关税完税价格?提问2:进口时,“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是否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答案:计入 3.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公式4.进口报关单(五)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1.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4.出口货物其他估价方法5.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6.出口退税提问1:出口退税是优惠政策吗?提问2:出口退税是利润吗?提问3:公司取得的出口退税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出口报关单(六)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1.原产地规则的含义2.原产地规则的类别(1)优惠原产地规则非优惠原产地规则3.原产地认定标准(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常用的原产地证书(1)一般原产地证(C/O)(2) 自贸协定FTA原产地证和RECEP原产地证相关知识点四、国际贸易和国际货运风险防范与解决(一)十五大主要风险与防范1.贸易条款风险与防范(合同条款有缺陷,价格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检验条款等)出口贸易报价的注意事项2.交易主体风险与防范 (国外供应商或者客户有欺诈行为,不履约,信用风险,事后索赔等)供应商(卖方)资质审查:审查内容为公司注册信息、营业范围、股东信息、银行信息、银行流水、审计报告、近三年业绩、银行资信、国际贸易地位。客户(买方)资格审查:注册资本金数额及实缴情况、股权结构、诉讼信用状况、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状况。可以根据客户预防比例情况调整审查事项。提别注意交易主体不一致(中间人冒充卖方身份)。3.市场风险与防范(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等)4.政策风险与防范(国家政局不稳,政府更迭,国别风险等)俄乌冲突,中印边境冲突,国别风险每个国际出口贸易国别风险及注意事项(欧洲、非洲、中亚、东亚、东南亚)5.结算环节风险与防范晚开具L/C风险:卖家追究违约责任(可能性较小),承担装港滞期费。6.货物运输环节风险与防范货物毁损,灭失货物延误无人提货,无法提货,延迟提货,弃货,目的港费用,港口代理无单放货拖欠运费,扣单扣货海关扣货船舶本身的问题船龄太老;案例:俄罗斯供应商使用旧船造成晚到中国港,给中方造成巨大损失。7.通关环节风险与防范(海关编码,海关查验,原产地,检验检疫等)8.知识产权风险与防范(通关时防范,专利、商标侵权等)9.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合同落空10.争议解决条款与防范仲裁条款:适用法律和仲裁地、仲裁中心的选择。11.外汇管制合规风险与防范中国:外汇管制国家。国外案例:小米因违反印度《外汇管制法》被罚约合48亿人民币。12.税务合规风险与防范(1)不同国家地区(新加坡、俄罗斯、中国、香港)的公司税务筹划(2)公司利润留在国内好还是国外好(3)有些国家税收环境比较复杂,在出海过程中,很多企业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本部和下级机构共用账户,导致较大的税务风险。资金监管统筹风险与防范很多业务涉及不同国家、不同银行和不同币种。部分国家和地区,特别最近几年部分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在政府、地区、国家金融体系,特别是法律不太完善的情况,资金集中管理对出海的中资企业来说是巨大考验。如果说贸易款项属地国无法支付费用,如何更好的解决贸易收款(中亚、非洲、印尼,国外美元短缺,民间美元回款)。客户手里有泰铢,针对非可自由兑换货币回款问题(泰铢)14. 外汇贬值风险与防范15.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风险与防范案例:ZTE, 华为(二)争议的预防与处理1.争议的预防(1)贸易争议发生的原因(2)贸易争议的预防要点(3)常见的规避风险措施① 规避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② 规避汇率变动风险。 规避汇率风险的七种方法。案例:锁定远期外汇汇率③ 规避物流运输风险。如投保各种货物运输险。④ 规避支付风险。⑤ 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如在合同中订立知识产权风险归属,投保知识产权责任保险等。2.索赔的种类(1)贸易索赔(2)货物运输索赔(3)保险索赔3.索赔条款4.争议的处理:协商,调解,仲裁,法院诉讼为什么我们建议国际贸易合同仲裁而不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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