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培训,当然要找对好讲师!合作联系

雷勋华:新公司法下国企央企公司治理与案例分析

雷勋华老师雷勋华 注册讲师 267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2天

课程价格 :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课程分类 : 经营管理

课程编号 : 15137

面议联系老师

适用对象

董事长、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等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课程介绍

课程收益

  • 了解公司治理框架体系及机制
  • 掌握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
  • 掌握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
  • 掌握 “三会”议事规则
  • 掌握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要求与规范运作要求
  • 掌握国有企业派出董事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价
  • 掌握董监高的法律责任以及风险管控
  • 掌握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处理
  • 通过大量案例讲解来加深学员的理解

课程对象:董事长、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等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

客户代表:盐田港集团、长江水利委员会、粤电力、中国电建、中建投、云南投资、金融街集团、河南省产投、川铁集团、三一重工集团、包神铁路

课程大纲

模块一  国企央企公司治理概述

  • 公司治理的定义
  • 公司治理的目标
  • 公司治理的框架体系
  • 公司治理的机制
  • 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
  • 新公司法对党建工作的要求
  • 把握党委(党组)功能定位
  • 明晰党委(党组)具体权责范围
  • 规范党委(党组)前置讨论的要求和程序

【案例分析】天津中新药业等案例

模块二  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

  • 要求注册资本限期缴纳
  • 设立存量公司调整的过渡期
  • 资本充实原则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 赔偿责任
  • 股东失权
  • 抽逃惩罚
  • 到期追责
  • 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
  • 以法律形式明确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
  • 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
  • 增加股权、债券作为出资选择
  • 新增类别股可以“同股不同权”
  • 股东知情权扩展及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
  • 进一步扩展了股东知情权
  • 增设了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
  • 新增对于定向减资的特别要求
  • 股权/股份转让的调整
  • 明确了转让通知的要素,优化了优先购买的程序
  • 明确《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限制
  • 不再有股改后12个月内发起人不得转让的限制
  • 授权资本制——增资流程更为便捷
  • 股份回购请求权
  • 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其例外规则

模块三  “三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股东大会)职责
  • 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
  • 股东会(股东大会)提案
  •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的组成 
  • 董事会的职责 
  • 董事会的召集
  • 董事会议题审议
  •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的组成
  • 监事会的职权
  •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 监事会表决与决议

【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

模块四  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与规范运作

  • 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解读(5大要求)
  • 国企央企董事会建设与规范运作8大要点
  • 要加强董事会建设
  • 要落实董事会职权
  • 要规范董事会运行
  • 要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

【案例分析】广东粤海/中核集团/国投集团

模块五  派出董事的管理

  • 派出董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
  • 如何派出董事
  • 派出董事的任用方式
  • 派出董事的义务与职责
  • 派出董事的考核与评价

【案例分析】国投集团专职派出董事的管理

模块六  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管控

  • 关联关系损害赔偿责任
  • 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的赔偿责任
  • 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
  • 董事会决议致损的赔偿责任
  • 禁止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
  • 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
  • 违法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
  • 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赔偿责任
  • 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 董监高的义务
  •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
  • 董监高的勤勉义务

【案例分析】用几个案例讲解董监高违规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

模块七  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

  • 法人内部职责权限划分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
  •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
  • 母子公司法人边界与再授权
  • 母子公司法人边界
  • 再授权
  • 三种管控模式下的集分权程度
  • 财务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
  • 战略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
  • 操作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
  • 集团权限体系与监控
  • 母子公司权责划分应遵循的原则
  • 权限体系划分
  • 集团公司再授权的规范管理
  • 再授权体系下的控制路径

【案例分析】国投集团的分类授权与大监督体系

雷勋华老师的其他课程

• 雷勋华: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与案例分析
课程收益了解公司治理框架体系及机制掌握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掌握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掌握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掌握董事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权利义务、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专业委员会设置和运作掌握监事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权利义务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掌握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义务及激励约束机制掌握董监高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管控掌握如何处理好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的关系通过大量案例讲解来加深学员的理解课程对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管理人员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客户代表:中广核、包神铁路、江西电力、山西建投、宝钢集团、山东黄金、中建投、金融街、协鑫集团、云南投资、一机集团课程大纲模块一  公司治理概述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的目标公司治理的框架体系公司治理的机制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新公司法对党建工作的要求把握党委(党组)功能定位明晰党委(党组)具体权责范围规范党委(党组)前置讨论的要求和程序【案例分析】天津中新药业等案例模块二  新公司法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要求注册资本限期缴纳设立存量公司调整的过渡期资本充实原则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赔偿责任股东失权抽逃惩罚到期追责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增加股权、债券作为出资选择新增类别股可以“同股不同权”股东知情权扩展及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进一步扩展了股东知情权增设了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新增对于定向减资的特别要求股权/股份转让的调整明确了转让通知的要素,优化了优先购买的程序明确《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限制不再有股改后12个月内发起人不得转让的限制授权资本制——增资流程更为便捷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其例外规则模块三  股东与股东会(股东大会)股东的权利股东的义务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股东大会)职责股东会(股东大会)召集股东会(股东大会)提案股东会(股东大会)通知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模块四  董事与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董事的权利董事的义务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议题审议董事会表决与决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模块五  监事与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的选聘程序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监事的权利监事的义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主席的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监事会表决与决议监事会工作实务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模块六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机制【案例分析】几个小案例模块七  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管控关联关系损害赔偿责任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的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致损的赔偿责任禁止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赔偿责任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董监高的义务董监高的忠实义务董监高的勤勉义务【案例分析】用几个案例讲解董监高违规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模块八  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法人内部职责权限划分股东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母子公司法人边界与再授权母子公司法人边界再授权三种管控模式下的集分权程度财务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战略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操作管控模式下的权限划分集团权限体系与监控母子公司权责划分应遵循的原则权限体系划分集团公司再授权的规范管理再授权体系下的控制路径【案例分析】国投集团的分类授权与大监督体系
• 雷勋华:新公司法解读
课程收益掌握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掌握组织机构职权调整掌握国家出资公司的特殊规定掌握董监高的法律责任掌握新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掌握新公司法对劳动用工的影响掌握新公司法对财务负责人的影响课程对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管理人员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客户代表:中广核、包神铁路、江西电力、山西建投、宝钢集团、山东黄金、中建投、金融街、协鑫集团、云南投资、一机集团课程大纲模块一  股权投融资相关规定要求注册资本限期缴纳设立存量公司调整的过渡期资本充实原则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赔偿责任股东失权抽逃惩罚到期追责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关联公司法人之间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引入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增加股权、债券作为出资选择新增类别股可以“同股不同权”股东知情权扩展及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督进一步扩展了股东知情权增设了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新增对于定向减资的特别要求股权/股份转让的调整明确了转让通知的要素,优化了优先购买的程序明确《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限制不再有股改后12个月内发起人不得转让的限制授权资本制——增资流程更为便捷股份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压迫情形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其例外规则模块二  组织机构职权调整股东会职权的调整董事会机构及职权的调整经理层职权的调整模块三  国家出资公司的特殊规定适用范围的调整适用范围扩展至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范围扩展国家出资公司党的领导作用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过半”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弱化监事会职责,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合规管模块四  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关联关系损害赔偿责任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义务的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连带赔偿责任董事会决议致损的赔偿责任禁止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执行职务致损的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赔偿责任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模块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股东会开会和表决可以采取线上方式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要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股东认缴出资应当自公司成立起五年内缴足股权债权均可以用以出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需提前出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董事会或者董事承担催缴股东出资的法定义务股东拒不缴纳出资的,将丧失股东权利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模块六  对劳动用工的影响强调职工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民主参与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人数300以上的有限公司至少需要1民职工董事职工董事可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职工利益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劳动关系的董监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更明确新增董监高的禁止行为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面临挑战模块七  对财务负责人的影响维持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协助股东抽逃出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反财务资助法律规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分配利润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违法减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协助股东查询相关资料提交执行职务报告新增条款新增财务负责人保护条款新增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新增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内涵和具体内容新增对第三人的过错责任承担内容财务负责人在实务中的界定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法与刑法修订的衔接问题
• 雷勋华:跟投机制与案例分析
课程收益掌握跟投机制的发展历程、优势及适应范围掌握跟投机制的实施路径掌握跟投机制的操作原则个注意事项分享海康威视、神州高铁和山钢金控三个公司的项目跟投案例课程对象:公司股东、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投资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投资经理、人力资源经理、财务经理、审计经理、中高层管理人员等课程特色:案例多,互动环节多,咨询式授课,实战派风格,追求“落地”文化客户代表:中煤集团、中粮地产、碧桂园地产、恒大地产、龙光地产课程大纲模块一  跟投机制概述什么是跟投机制跟投机制的发展历程跟投机制与员工持股的异同跟投机制有哪些优势哪些业务/产品/项目适合实施跟投机制模块二  跟投机制的实施路径实施路径的6大内容组织形式跟投范围跟投比例出资规定退出机制收益分配跟投机制操作原则跟投机制关注事项模块三  经典案例分析海康威视的项目跟投神州高铁的项目跟投山钢金控的项目跟投

添加企业微信

1V1服务,高效匹配老师
欢迎各种培训合作扫码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