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2018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在境内、境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采用新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采用新准则。新准则有哪些变化?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如何处理?本课程通过案例进行解析。
【课程时长】
6小时
【课程大纲】
一、新租赁准则变化及分析
1、租赁识别(租赁定义)
1)是否存在已识别资产
2)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3)客户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1)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2)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的合并
二、新租赁准则下关于承租人会计处理
1、关于折现率
2、关于使用权资产
3、关于租赁负债
4、关于租赁变更
5、关于短期租赁与低价值资产租赁
三、新租赁准则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的租赁分类
1)租赁开始日的确认
2)融资租赁的交易实质确认
3)经营租赁与转租
2、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与租赁期开始日
2)融资租赁投资净额
3)租赁收款额
4)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5)融资租赁合同变更
3、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收入确认方法
2)与租赁相关的费处理
四、租赁的税会差异
1、经营租赁
(1)使用权资产
(2)租赁负债
(3)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
2、融资租赁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2)租赁负债重新计量与租赁变更的税会差异
3、售后租回的税会差异
(1)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情况
(2)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情况
五、租赁的税务筹划要点
1、增值税涉税处理
2、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
3、房产税的相关筹划
4、各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策略
1)、租赁标的物的分拆
2)、租赁方式的变化
3)、业务模式的巧妙利用
4)、租金金额的调整
5)、不同租金支付方式的涉税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