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培训,当然要找对好讲师!合作联系

刘迅:招投标实务及案例分析

刘迅老师刘迅 注册讲师 215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课程价格 :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课程分类 : 招投标

课程编号 : 17376

面议联系老师

适用对象

-

课程介绍

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约以及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通过典型问题、实战案例,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视与授课公司交流后确定侧重点。

第一章  综合

1.什么是招标投标?

2.招标投标交易方式有哪些特点和优越性?

3.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哪些主要的法律规定?

4.招标人自愿选择招标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否须遵守《招标投标法》?

5.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7.除了新建工程以外,工程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拆除是否也要招标?

8.国有投资项目的业主单位购买公务用车是否也必须招标?

9.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可行性研究、项目管理等服务是否必须招标?

10.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主要有哪些?

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和国家融资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1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13.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招标?

1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货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招标?

15.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招标?

16.企业集团规定的招标投标范围和国家规定的不同,企业的规定有效吗?

1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部分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条例不一致,该如何适用?

18.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主要有哪些参与主体?

19.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是如何分工的?

20.发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举报?

21.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哪些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22.属于政府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应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

23.从事招标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取得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的职业资格吗?

24.什么是电子招标投标?

25.国有投资项目是否必须进交易中心招标,招标人可以在场外自行招标吗?

案例1:这个海堤工程属于可以不招标的抢险救灾工程吗?

案例2:没有经过备案的招标程序是否合法?

案例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招标,签署的合同效力如何?

案例4:工程设备采购没有进行招标,可以在事后补招标程序吗?

案例5:施工合同价格不到400万元一定不需要招标吗?

第二章      招标

1.依法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招标内容是否需要批准?

2.《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几种招标方式?

3.工程建设中常用的议标、续标等也是招标吗?

4.招标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5.招标人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具有哪些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7.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必须使用标准文本吗?

8.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必须聘请招标代理机构?

9.国家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资质要求?

10.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通常可提供哪些代理服务事项?

11.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吗?

1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在投标保证金中扣收招标代理服务费吗?

14.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是否需要进行招标?

15.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6.工程建设项目中,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商时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17.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或专业工程,应当由谁组织招标?

18.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通常有哪几种方式?

19.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20.什么是有限数量制的资格审查方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吗?

22.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多长时间?

23.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到递交申请文件是否也不得少于20日?

24.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需提前多长时间?

2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个,应如何处理?

26.招标人是否可以邀请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7.重新招标时,前一次招标中被否决的投标人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28.国家指定的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有哪些?

29.国家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是否要收取费用?

30.是否所有的招标项目都必须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31.摇不上号就不允许参加投标,这样做合法吗?

32.招标文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33.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是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进行?

34.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停止发售最短不得少于多少天?

35.招标项目分多个标段的,是否每个标段都必须邀请3个以上投标人参加?

36.招标公告发出后,招标人可以随意终止招标吗?

37.在划分多个标包的招标项目中,招标人是否可以限定投标人所中标包数量?

38.施工招标中,招标人是否可以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可以收费吗?收多少比较合适?

40.因工期紧张,招标人希望缩短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时20日的期限要求,是否可行?

41.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自标书发售到截标,需要多长时间?

42.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43.招标文件中可以设定最低投标限价吗?

44.对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可以只答复给提问的投标人吗?

45.招标人与中标人解约后,是否必须再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46.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一般应载明哪些内容?

47.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通常应包括哪些内容?

48.货物招标的招标文件通常应包括哪些内容?

49.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通常应包括哪些内容?

50.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采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

51.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施工招标文件中直接指定分包人?

5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有哪些情形?

53.招标是否必须编制标底?可以无标底招标吗?

54.什么是两阶段招标?一般适用于什么项目?

55.两阶段招标中,未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

56.招标人如何合理设置投标有效期

57.招标文件中应当如何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8.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何时提出?

59.招标文件被潜在投标人指出存在歧视性规定的,招标人应如何处理?

60.资格预审通过后还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吗?

案例6:招标文件发售后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吗?

案例7: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设定价格下限吗?

案例8:招标人是否应接受D公司的投标?

案例9:招标文件将已被取消的资质许可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如何处理?

案例10:EPC工程总承包商对外分包工程是否需进行招标?

第三章    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2.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可以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吗?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单位可以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吗?

4.母公司可以与其控股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吗?

5.依法不得同时投标的两家企业同时投标,是否可以只对其中一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人可以参加其母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吗?

7.同一集团公司下属的两家企业可以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吗?

8.国外设计企业参加设计投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9.一个制造商可以同时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吗?

10.邀请招标中,被邀请的投标人是否可以将投标权转给其他单位?

11.投标人是否可以代理多个不同品牌产品投标同一项目?

12.公开招标中,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参加投标,应当如何处理?

13.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单位,是否可以参与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

14.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单位,是否可以参与该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16.什么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是什么关系?

17.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参加联合体投标后,投标人还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吗?

19.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正式投标时可以调整联合体的成员吗?

20.招标人可以要求外地企业必须和当地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吗?

21.联合体投标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应当如何确定?

22.EPC总承包招标中,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是否都应既有设计资质又有施工资质?

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的牵头方一方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是否可以?

24.通常施工投标文件由哪几部分组成?

2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26.新成立的公司没有近3年的财务报表,可以拿母公司的报表代替吗?

27.无诉讼证明应该由什么机构开具?有涉及诉讼的,该怎么办?

28.公司分立的,分立后的公司是否可以拿原公司的业绩参加投标?

29.全资子公司能够拿其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进行投标吗?

30.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31.招标人在招标时必须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吗?

3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33.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限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如何设置?是否有上限规定?

3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吗?

36.投标保函必须由开户银行开具吗?

37.根据现行规定,什么情形下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3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该接收吗?

39.投标人是否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40.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截标前可以要求撤回投标吗?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是否可以改变投标报价?

42.投标人在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已经被拆封,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3.只有两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有权要求取回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44.如果招标人不能按时完成评标工作,可以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吗?

45.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会有什么后果?

46.什么是串通投标?串通投标有什么危害?

47.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主要有哪些情形?

48.如果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等情形,可以认定为是串通投标吗?

49.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情形主要有哪些?

50.哪些行为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51.投标中的“弄虚作假”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52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如何处理?

案例11: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为合格的投标人?

案例12:报价越低中标概率越大吗?

案例13:组成联合体的两方是否都必须有施工资质?

案例14:如此情形是否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案例15:建筑类企业的分公司能否以自己的名义投标?

第四章     开标

1.招标活动是否必须组织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通常应邀请哪些人参加?

3.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能因此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吗?

4.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参加开标会议吗?

5.开标会议通常由谁主持?

6.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9:30,开标时间是上午10:00,这样安排是否合法?

7.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要求补充提交降价函,招标人是否可以接收?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届满,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招标人是否可以推迟开标时间?

9.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招标人可以接收吗?

10.投标人因天气原因迟到,招标人是否可以接收其迟交的投标文件?

11.开标会上通常应宣读哪些内容?应该公布标底吗?

12.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内容相互矛盾,可以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吗?

13.开标时发现有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如何处理?

14.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没有单位盖章,是否应当立即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5.开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但重新招标时间又来不及,怎么办?

16.开标时可以更改评标方法吗?

17.开标会议上,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是否应该回答?

18.开标的过程是否必须公证或者有监督部门在场?

19.招标人可以多次顺延开标日期吗?

20.两阶段招标的项目,第一阶段是否必须进行公开开标?

21.资格预审阶段,是否应当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22.电子招投标中,投标人已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但未能成功解密的,如何处理?

案例16:开标时忘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可以事后提交吗?

案例17:重新招标的项目中,投标人少于两家时,招标人能否直接开标和评标?

案例18:招标人可以接收该投标人的报价函吗?

案例19:经其他投标人同意,可以接收迟到的标书吗?

第五章   评标

1.评标必须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吗?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可以自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通常由哪些人组成?人数上有何限制?

3.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必须是与招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吗?

4.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5.担任评标专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6.负责项目核准的发改委领导是否可以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7.企业集团可以自行组建评标专家库吗?

8.如果招标人对于评标结果不满意,可以更换评标专家吗?

9.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次招标服务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参与评标工作?

10.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也 须是技术、经济专家吗?

11.在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应细化到何种程度?

12.评标方法中是否可以规定因产品产地为国内或国外而给予不同的分值?

13.什么是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主要适用于哪些项目?

14.什么是综合评估法?主要适用于哪些项目?

15.评标方法是否 须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可以开标时再公布吗?

16.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瑕疵,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吗?

17.招标人在评标开始前,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哪些信息和资料?

18.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评标工作?

19.经初步评审通过的合格投标人仅为两家,招标人是否 须重新招标?

20.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向评标专家现场讲解其投标方案吗?

21.在评标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澄清吗?

22.评标澄清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3.投标人借澄清的机会发出降价函或降价声明,是否可以接受?

24.投标人拒 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是否可以将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25.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被暂扣,是否可以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6.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以否决?

27.投标文件提供了两个投标方案并对应不同的报价,应如何处理?

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无单位公章,应该否决投标吗?

29.如果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项目概算,是否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0.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偏高,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31.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低并可能低于成本,应当如何处理?

32.招标人拟增购部分货物,是否可以在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就增加部分进行报价?

33.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因有违规行为导致其资质从甲级降为乙级,应该如何处理?

34.投标文件分项价格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哪一个为准?

35.法定否决投标情形有哪些?

3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37.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应当如何处理?

38.投标函只有单位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须否决投标吗?

39.在评标过程中,该如何使用标底?

40.评标时可以按照投标人的备选方案评审吗?

41.“废标”和“无效投标”有什么区别?

42.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否决投标?

43.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漏项应如何处理?

44.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45.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几名中标候选人?

46.评标报告完成后,有评标专家拒 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该如何处理?

47.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有统计错误,该如何处理?

案例20:投标人以美元计的注册资金应按何时的汇率进行换算?

案例21:评标委员会能否要求投标人撤回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

案例22:评标专家评审错误该由谁承担责任?

案例23:这家投标单位为什么有两个名字?

案例24:投标文件超范围报价应如何处理?

第六章    中标与签约

1.中标候选人 须公示吗?公示期多长?

2.招标人 须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吗?

3.投标人对依法 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何时提出?

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是否 须在其获得满意答复后才能继续招标投标活动?

5.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吗?

6.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吗?

7.招标人 须选择排名*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吗?

8.招标人是否有权将招标项目分拆后分别授予两家中标单位?

9.一名放弃中标,招标人 须选择第二名为中标人吗?是否可以重新招标?

10.招标人*迟应在何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招标人是否 须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2.中标通知书何时生效?生效后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13.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权发出中标通知书?

14.投标有效期过后招标人可否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中标人被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了中标资格,招标人该怎么办?

16.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少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17.中标人拒 按照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应如何处理?

1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是否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9.招标人能否在签约时要求中标人降价或增加供货范围?

2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合同条款提出了偏差,签约时应如何处理?

21.一名放弃中标,招标人与第二名的签约价是否应为*一名的中标价?

2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两个中标候选人均被取消中标资格,是否可以与第三名签约?

23.签订合同后,中标被确定无效的应如何处理?

24.招标人在谈合同时发现中标人的业绩不真实,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是否可以与中标人进行谈判?

26.哪些条款属于中标后不能谈判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27.中标人是否可以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

28.中标人可以将哪些工作进行分包?

29.什么是转包和违法分包?

3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是否 须提交?

31.履约保证金通常有哪些形式?

32.履约保证金可以超过合同价的10%吗?

33.招标人可以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吗?

34.履约保证金应于何时返还?

35.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是否需要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36.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什么时候退还?是否应该支付利息?

3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约后,是否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和修改?

38.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是否应当保存招标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39.招标人可以无偿使用未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吗?

案例25: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向投标人提出压价要求是否可行?

案例26:招标人是否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案例27:哪份合同是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案例28:公司因重组而转让合同,是否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招标人规避招标,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2.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没有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有什么法律后果?

3.招标人发售、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未遵守法律的要求,有什么法律后果?

4.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收取投标保证金,有什么法律后果?

5.哪些行为会导致中标无效?

6.依法 须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中标无效的,所签署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7.招标人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有什么法律后果?

8.招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9.招标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10.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干涉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定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1.评标人员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2.评标人员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文件不作出否决投标评价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3.评标人员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评审情况,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4.评标人员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有什么法律后果?

15.招标人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6.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7.依法应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8.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接收迟到投标文件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9.评标方法排斥投标人、妨碍或限制竞争的,招标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20.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2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4.招标代理机构违法,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5.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干涉中标人的选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6.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时,是否有时限上的要求?

27.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前,是否 须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8.投标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29.哪些情形的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30.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招标人是否 须停止招标投标活动?

31.法律对于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3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3.投标人恶意投诉,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34.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告吗?

35.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主要公告哪些内容?公告期限多长?

案例29:招标人员泄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30:串通投标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案例31:不服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迅老师的其他课程

• 刘迅:招投标基础知识与实务操作培训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施行。在实践中,必须招标的范围日益扩大,招标的工作流程更加严格。国有企业怎么搭建招标管理体系?投标人怎么了解项目信息及掌握投标流程?如何不被废标?评标是不是真的那么神秘?……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成为招标人、投标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做好项目管理的首要之急。课程收益:1.掌握招投标的基本概念;2.掌握招投标操作实务、注意事项以及风险规避;课程时间:1天,6小时/天授课对象: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中心的相关人员等。授课方式:实战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课程大纲导入:请每个小组讨论后列出最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解决的三个问题!第一讲:自主招标基础知识、实务操作及注意事项一、自主招标需要了解的法律概念1.法律法规适用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3.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4.排他性条款和歧视性条款5.低于成本价的规定6.围标串标的防范性规定7.虚假投标的规定二、招标文件的编写方法及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范本或参考本的选择2.招标公告3.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5.商务及技术条款6.评标办法三、招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的注意事项1.招标报名的注意事项2.资格预审的时间要求3.资格预审公告应包含的内容四、评标过程的注意事项1.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注意事项2.评标专家的回避与更换3.评标过程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4.专家意见分歧时的处理办法及注意事项五、定标的注意事项1.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注意事项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的处理办法3.合同谈判与订立的注意事项4.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第二讲:投标实务操作及注意事项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1.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准备要求2.购买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二、标书制作要领以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撰写的要领及注意事项2.投标文件校验的要领及注意事项3.投标文件装订及注意事项4.投标文件密封及注意事项5.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四、资格审查环节的注意事项1.各种资格资质材料的准备及注意事项2.原件与复印件的校对五、开评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参加开标会的注意事项2.否决投标的情形3.述标的要领及注意事项4.投标澄清的要领及注意事项六、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流程1.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流程七、中标后的注意事项1.合同谈判与订立的注意事项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3.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第三讲:课后行动计划1.待解问题答疑2.每个学员写出本次培训的三点收获,小组内相互传阅3.每个学员写出本次培训后的三点工作改进
• 刘迅:建筑类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沟通技巧与方法
注:由于建筑类合同涉及到纠纷的部分特别多,这部分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后确定讲解的侧重点,计划以问答和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第一部分 建筑类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民营企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2.施工单位没有装饰装修资质,装饰装修合同依然有效3.BT合同未经招投标无效4.倒签施工合同的签署日期不影响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效力5.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无效6.承包人无法证明其合同价格低于其个别成本,合同不应认定无效7.建设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合同无效8.违法分包的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9.案涉工程是否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并不影响案涉合同的效力10.不论当事人是否诉请,法院应依职权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并认定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并非无效12.《总代建协议》未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应认定无效13.施工合同无效,但施工合同中涉及质量保证期和保证金条款不应认定无效14.以介绍工程为由收取所谓“信息费”的行为为无效行为,法律不予保护15.施工合同无效后赔偿责任的认定问题16.对于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补办招投标程序,不影响合同的无效认定17.以确保承包人中标为条件收取所谓技术咨询费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18.不能以施工主合同无效为由否认补充协议或其他来往函件的效力二、实际施工人相关问题1.实际施工人不能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主张权利2.发包人明知实际施工人借用承包人资质承揽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结算协议》对实际施工人没有约束力3.实际施工人借用承包人资质承揽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应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而不应向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4.承包人有权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抗辩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的实际施工人向其主张权利5.工程建设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问题6.合法分包人不得以实际施工人的名义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向发包人主张权利8.实际施工人不得依据承包人与发包人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9.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10.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结算书对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11.被挂靠施工单位对实际施工人不承担工程款的支付义务12.实际施工人不得突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仲裁条款对发包人提起诉讼13.承包人不应对实际施工人利用承包人项目资料章的借款行为承担还款责任14.实际施工人以承包人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符合表见代理情形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15.实际施工人不得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规定要求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16.实际施工人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承包人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借款行为承担还款义务17.承包人向挂靠个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使得实际施工人有理由相信挂靠人代表承包人的,依法构成表见代理18.承包人向发包人盖章确认的索赔资料,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其作为向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依据19.实际施工人无权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的规定向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20.转包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仍应当参照转包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缴纳管理费21.案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22.实际施工人私刻承包人印章进行的采购行为,承包人不承担付款义务23.实际施工人可以中间层面的所有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和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法律关系中的发包人共同作为被告主张权利24.包工头私刻承包人印章所签认的相关签证单不应对承包人产生法律效力25.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对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承担支付责任三、“黑白合同”与招标投标问题1.施工合同“黑白合同规则”的适用前提是黑白合同都有效2.对于应当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即使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直接发包,也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无效性3.在项目招投标阶段,第三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居间合同》合法有效4.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一条的前提条件是案涉工程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5.备案的施工合同并不具有优先适用的属性6.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中没有约定让利,施工合同的让利约定不应予以支持7.招标人和中标人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所签订的协议不应认定为无效协议8.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标前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9.《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一条的适用建立在备案的中标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下10.不应以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或审批而否认招投标活动的效力11.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应认定为“黑合同”12.以标前合同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备案的中标合同不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13.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应当以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依据14.因客观情形发生变化,补充协议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协议不应认定为“黑合同”,且应以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四、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商品房附属人防工程,承包人依旧对其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3.工程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有权主张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4.工程款利润、利息均属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5.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六个月期限从约定的竣工时间起计算6.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可以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7.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可以从工程款数额确定之日起计算8.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予以支持9.工程款数额确定是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前提条件,且工程款利息属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受偿范围10.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11.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可以是起诉之日12.整体工程以*竣工时间作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13.违约损失不属于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范围14.对于“烂尾工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可从工地移交之日起计算15.承包人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函件所指的贷款合同未能履行的,应视为承包人仍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16.承包人可以采取直接发函的形式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7.承包人不应依据承揽合同向发包人主张在建工程留置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属于留置权的范畴18.工程款数额的确定是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前提条件19.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从建设单位擅自使用工程之日起计算20.承包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五、工程结算1.“黑白合同”中的中标合同不*作为*终的结算依据2.社保费用是否应当计入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之中3.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报告不答复的,视为认可4.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按照能够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无效合同作为结算依据5.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且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当以市场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6.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对工程计价标准没有明确约定,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约定计价进行结算7.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备案的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8.《工程询证函》不能作为*终的结算依据9.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以实物折抵工程款的约定亦无效,发包人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10.两份施工合同均无效,按照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11.国家审计*的审计结果不应当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结算依据1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不应直接作为结算依据13.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对工程计价没有约定的,以当地市场价作为计价依据14.《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条本意是合同当事人只能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15.不得以《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的规定作为免除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义务的依据16.发包人不得以承包人未能移交竣工资料而拒绝支付工程价款17.《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条规定,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给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答复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18.当前定额与当事人的约定不一致时,应当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结算依据19.《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二条所述“固定价”应当理解为固定总价20.固定总价包干的施工合同,如中途停工,应付工程价款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比例确定21.以未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22.中标备案合同不*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23.备案的施工合同与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不一致时,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24.过错责任的认定不影响无效施工合同的结算问题25.“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主要是指参照合同有关工程款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的约定,而不是参照约定的条件26.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对是否欠付工程款承担举证责任27.工程是否验收合格不应作为发包人主张按《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条规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28.发包人不应以竣工资料尚未移交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29.在施工图重新设计的情形下,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30.实际施工人有权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条主张权利31.不能以1999年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三十三条的约定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条规定32.不能以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及接受部分工程款的行为,认定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承包合同关系,亦不能因此免除承包人给付工程欠款的义务33.当事人不得因合同无效获得比合同有效更多的利益34.实际施工人主张以承包人加盖公章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其与承包人的结算依据的,应予以支持35.不能仅凭《确认函》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结算依据36.实际施工人主张以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作为结算依据,不予支持37.《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独立性《纠纷处理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并可以该协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38.第三人依据发包人委托对工程结算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可作为结算依据39.想推翻《工程退场协议》作为案涉工程的结算依据,简单抗辩是远远不够的六、其他问题(一)工程款利息问题1.施工合同无效,工程垫资款利息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利息仍应当支付3.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并处4.违约金按照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应予以支持(二)工程质量问题1.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仅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除外),还丧失了向承包人主张保修期质量异议的权利2.工程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3.非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不应作为拒付工程价款的理由4.对于发包人的非擅自使用行为,承包人不得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免除其责任5.关于工程质量问题而请求承包人予以修理、返工或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三)工期问题1.在发包人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免除自身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2.施工*载明的开工日期与实际进场日期不一致,应以实际进场日期作为工期起算点3.承包人工期顺延的反证证据证明标准问题4.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的鉴定(四)表见代理1.私刻的印章不影响表见代理行为的成立2.刻有“此印章签订合同无效”字样的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3.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4.相对人应对涉及工程项目上的工作人员身份进行必要审查,如其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而与实际上没有代理权的人发生交易的,不应认定构成表见代理5.盖章与表见代理认定的关系6.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无明确授权的情形下,不具备对外借款的职权,其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7.授权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与承包事项,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且主观上是善意的,应认定为构成表见代理8.伪造担保人印章进行担保的行为,担保人并不因此免除担保责任9.在施工合同中包工头以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出现,随后其以个人名义进行的采购行为可认定为表见代理行为,承包人应承担货款的支付义务10.承包人书面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采购,承包人应对货款承担支付义务(五)工程司法鉴定1.不得以鉴定机构*资质等级而认定其出具的鉴定报告无效2.价格鉴定师作出的工程质量瑕疵修复造价鉴定,不应予以采纳3.不应以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未取得《司法鉴定*》而认定鉴定结果无效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司法鉴定登记并非从事工程造价鉴定的中介机构具备鉴定资质的前提条件(六)诉讼管辖与仲裁1.发包人可以利用仲裁条款抗辩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承担2.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确定案件管辖的依据3.“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应当视为确定管辖,而非选择性管辖4.确认施工合同无效,虽不涉及案件标的额,也应当按照合同标的额确定管辖法院(七)违约金与损失赔偿1.在施工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与工程款本金、尚欠工程价款无关2.违约金和赔偿实际损失可以并处,也可以同时认定3.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再适用4.基于无效施工合同所主张的违约金、补偿金不应予以支持5.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主张按约定标准计算违约金的,ren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八)其他1.发票不能独立作为付款依据2.发包人不应以承包人未提供发票为由拒付工程款3.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不得作为认定当事人违约的依据4.建设工程内部承包与转包的区别5.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6.对于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约定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存在差异,应如何确定结算依据7.对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应承担返还义务8.施工单位按照社保机构的返还比例要求建设单位支付社保费用的,应予以支持9.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10.生效判决法律适用问题不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11.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代原、被告参加诉讼不应视为法院违反法定程序12.BOT模式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具有民商事法律关系性质,应当定性为民商事合同13.协议无效不影响协议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14.发包人诉请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应发票,法院依法能否支持15.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质保金不应予以扣留16.施工合同解除并不必然导致第三方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义务解除17.承包人的保修义务不因建筑物所有权的转移而免除18.是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并不能作为认定工程是否已竣工验收的依据19.发包人挂靠承包人自行施工,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20.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相同,项目相同,可以合并审理21.对于承包人约定取得但尚未取得的管理费,不应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四条予以收缴2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款结算的,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3.本证和反证的证明标准是不一样的24.合作开发房地产中,合作一方不应对尚欠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承担连带责任25.对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26.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期限,不属于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可予以变更27.代建单位同时为施工单位的,其仍有权主张代建管理费28.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十六条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的性质并非连带责任29.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名义申请,个人与总公司之间签署借条的行为,应当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第二部分  项目管理中主要干系人沟通及管理【内容简介】分析项目管理中沟通出现的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的沟通方法。认为项目管理出现有效沟通不足、沟通成本过大、沟通时过于执着等问题,提出建立项目沟通计划、灵活运用各种沟通形式、尽早和主动沟通、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和建立高效的沟通技巧等方法,以满足客户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一、工程项目管理中常见的沟通对象和业主沟通和监理单位沟通(部分单位没监理)和项目部的管理职能沟通和采购部、商务部、技术部沟通和设备供应商沟通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沟通和分包施工单位沟通【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二、与业主沟通过程中,不愿看见的负面心态应对策略:1、表现傲慢的经常是有一定职务的管理者,需要我方装低调点,满足其虚荣心,不坏事即是成功。2、怠慢者主要是管事能力差的,需要我方提高管理的水平,他们干的活少,我们就能占的先机。3、不原意负责任的人往往是胆小不敢做主者,多回避,向关键人物靠拢寻求支持。4、想占便宜者基本是干活者,视情况施以小利,尽量回避。5、找茬者往往是我们在什么地方得罪过,如果确实对我方不利,想办法真诚沟通,如果作用不大,回避;不轻易在他们面前表态。6、找理由拖欠款项者,往往是比较关键的人物,多向这类人汇报好事,控制工程进度,夸大工程难度,寻找帮他解决难题的时机促进双方的好感。【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三、和监理沟通时,常见的不良心态应对策略:1、恪守规范者可以通过技术上的说明和其他技术力量支持来平衡。2、技术性不强的通过技术沟通俩增加共识。3、揩油者可以施以小利获取谅解。4、回避责任者通过文字依据告知工程收到的影响和责任结果,留存依据。5、唯业主马首是瞻者通过做业主的工作获取支持。大原则:自己要有理,做出理,说出理,才能有理有节。【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四、公司部门内部沟通的基本内容及优化策略部门最感兴趣的内容:项目的回款情况、项目的进度、项目的过程验收、项目风险情况。优化策略:1、要提高各种报告的有效性。2、能表达出项目现场的管理成果。3、提前预知到项目现场的风险。4、多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公司领导层多做选择题,少做思考题。5、回款问题是公司生命线,公司的未来必须要走出由生存危机过度到发展追求。【案例3】优化策略:1、要能够准确描述各个部门的配合需求,防止问题被拖延。2、特别是商务性问题,要多和相关部门沟通,防止公司战略规划不同步,尽管不3、是责任性问题,但是工作配合和能力提升的问题,其实一个电话就是沟通的最好手段。4、现场工程情况多用图片报告描述,这样工作效率更高。5、多提供解决思路方案。【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六、和供货商沟通的常见难题及优化策略常见难题:优化策略:1、要准确描述好机械设备的问题。2、做好开箱检查的记录和照片保存,防止扯皮。3、最优秀的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发货前要主动和采购部沟通设备的发货前检查事宜。4、提前看到发货单的清单对现在来说不是难事,有利于发货前的清单化检查设备质量。5、要防止供货商里面有些遗漏的安装项没有包括的合同中,造成现场的被动。【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七、和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的困难困难: 应对策略:1、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是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弹性很强,一着不慎,可能被收取高额没必要的费用,因此避免急于进入业务谈判阶段,要借助当地和当地业主的力量来了解清楚,搞清楚关键领导再做公关方向的决定。2、要明确意识到涉及工程中验收相关的关键部门,避免跑错庙,拜错菩萨,造成业务受阻。3、合同中尽量把证件类的办理交由业主办理,减轻工程中的风险(业务商务部门签合同时应注意,项目部总结办事的流程)。【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八、和分包单位沟通可能的困难应对策略:1、分包单位和供应商表面上是工程中的乙方,但要清楚意识到无利不起早,一般说来他们最容易干的事情是想办法偷工减料,拖延施工等要挟工程加价。2、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有序,避免工程中的交叉扯皮。3、多看图纸,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给施工单位专业的技术指导能够提高自己的形象和提高自己的指挥能力。【注】:以上每点均附案例
• 刘迅:建设行业风险管控和合规
【课程背景】【课程收益】【课程对象】【课程时间】【课程大纲】第一部分 风险管控概述一、风险与风险管理1. 风险的定义2. 风险管理的概念二、工程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1. 工程项目风险的概念和特点2.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3.工程项目风险管控4.工程项目风险管控的目标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及疑难复杂问题处理实务一、 如何准确认定和处理黑白合同二、施工合同约定的焦点问题(质量标准、违约责任、有效的工程担保等)三、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四、 关于转包及分包的若干问题五、单方停工及中途退场应如何处理六、工期延误、窝工损失的确认与处理及证据的保全七、关于工程质量的焦点问题八、 关于工程价款的焦点问题九、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与案例分析第三部分 建筑企业工伤事故与劳动纠纷处理热点难点问题一、工伤协议的法律定位及诉讼时效二、严格区分工伤事故责任与雇佣(劳务)关系伤亡事故责任三、总分包合同与劳动纠纷四、建筑企业应如何防范劳务用工的风险五、建筑工伤事故处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第四部分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若干疑难问题一、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二、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的区别三、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法律关系四、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五、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解释》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五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与控制一、目前建筑市场的基本状况二、建筑企业法律合同事务的管理三、目前项目基本风险的识别与判断四、施工合同中的常见风险及防范五、签证索赔与停工权的合理使用(事件的识别及防范)六、如何积极应对目前建筑市场的新一轮材料涨价风险七、证据资料的收集及诉讼时机的选择八、侵权法对建筑市场的影响九、《劳动合同法》对建筑市场的影响第六部分 建设工程合约法律实务及案例分析一、建设工程合约的现状二、招投标中的法律风险三、工程合同实施重点风险四、项目进度控制与法律风险--停工五、工程项目证据收集六、建设工程疑难法律问题及案例分析第七部分 合规管理的基本原理一、合规管理的基本概念1. 合规管理的定义2. 以风险为导向的合规管理3. 合规管理的本质4. 合规管理主要标准二、合规管理的价值与推动力1. 合规管理的独特价值2. 基于监管要求的合规推动3. 基于规范发展的合规推动4. 基于企业风险的合规驱动5. 基于宏观环境的合规驱动三、合规、法务、内控与风险管理的区别1. 对法务管理的再认识2. 合规与法务的区别3. 合规与内控的异同4. 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关系5. 合规、法务、内控与风险管理共同点:风险防控第八部分 合规管理体系的组成与构建一、合规管理体系(系统)的组成1. 管理体系的基本方法与思维:过程方法、PDCA循环2. 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组成:组织、制度、运行、文化3. 合规管理系统黑箱:目标、环境、主体、客体与活动4. 合规管理体系的权威框架:从央企合规指引到世行诚信合规指南5. 合规管理体系的不同形态:中移动框架与西门子框架二、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1. 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内容组成与亮点2.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施工图:五环模型(原创)3. 九步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原创)4. 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的四个难题:技术、认知、管理与利益5. 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的最后形态:有效需求与有效供给第九部分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难点与重点一、合规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评价1. 合规风险与内控风险的区分2. 合规义务检索与业务流程拆解3. 合规风险识别的方法:流程法、经验法、案例法、岗位权力法4. 合规风险分析与评价:可能性、后果、可视化5. 合规风险库的建设:风险登记表、分级表、跟踪表二、合规风险的管控应对1. 合规风险的应对措施类别2. 合规管控措施的职责分工:企业合规管理引导师3. 合规风险的应对层级:组织层、业务层与岗位层4. 合同事项与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5. 合规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框架与思路三、合规管理制度库与指引库1. 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2. 合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的结构与内容3. 专项合规管理制度4. 合规管理指引(作业指导书)的结构与内容5. 专项合规管理指引第十部分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一、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估1. 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标准2. 合规管理体系评估问卷3. 合规管理体系评估的程序4. 合规管理体系评估的内容5. 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估的使用二、合规管理绩效考核与改进1. 合规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2. 表面的合规工作与实质的合规工作3. 合规工作的绩效指标设计4. 合规管理工作的奖惩实施5. 合规管理工作的逐渐改进三、法务合规内控风险及责任追究五位一体1. 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2. 五位一体的必要性和可能性3. 五位一体建设的方法:五环模型升级4. 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报告5. 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框架

添加企业微信

1V1服务,高效匹配老师
欢迎各种培训合作扫码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