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职能可以简洁地概括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但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对“四控制”、“两管理”的认识比较透彻,应用比较熟练。相对而言,对“协调”的认识和应用则欠缺一些。
在工程监理实践中,对协调的重视也不够。事实上,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协调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工作的好坏,更是很有可能决定了监理工作的成败。
一、树立协调是监理工作灵魂的观念
1.监理协调工作的基本特点和原则
2.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与规范化
3.分清工作责任等
二、把握协调的基本原则
1.充分尊重建设单位意图的原则
2.前瞻与超前的原则
3.秉持公正的原则
4.适度灵活的原则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本部分是重点】
(一)监理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结合案例进行介绍】
1.项目机构内容的协调
2.与业主的协调
3.与承包商的协调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重点)
(二)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结合案例进行介绍】
1.会议协调法
2.交谈协调法
3.书面协调法
4.访问协调法
5.情况介绍法
(三)抓好对关键问题的协调【需要与客户对接看更侧重于哪些部门之间的协调,附案例】
1.监理需要协调的问题很多,有监理单位内部关系的协调,如项目监理部内部的人际关系、组织关系、配合关系等;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方面之间的协调。
2.监理人员在全面开展协调,尽量使各项问题得到完善解决的同时,要注意分清轻重缓急,要在众多的协调关系中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从而带动整个工程顺利进行。首先,要抓好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使相互间能建立起信任关系。
3. 投资、质量、进度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协调。
4.抓好对合同纠纷的及时协调处理。
5. 做好危机事件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