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课程收益】
【课程对象】
公司股东、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薪酬经理、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等。
【课程特色】
咨询式培训、针对性强、主旨明确、内容完整、逻辑性强、启发性强、信息量大、充满哲学气息、与时俱进。
【讲师风格】
内容深邃、逻辑清晰、语言理性而幽默、课题新颖独特、系统控制性强。
【听课感受】
掌握企业如何才能写出一篇完美的商业计划书,课程内容思路清晰、通俗易懂、语言流畅、气氛活跃。
【课程大纲】
第一单元 监事会的介绍
第二单元 国有企业改革与治理